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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畅通工程"明确最终目标
 

    2001年8月20日,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、部长助理孟宏伟召集部分省、市交警部门负责同志,就如何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工作进行座谈。公安部、交通部畅通工程专家组组长、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院长王炜教授,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副院长王殿海教授参加了座谈会。

  杨焕宁指出,实施畅通工程是改革和加强新时期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大思路,是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重大举措,是新世纪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长远谋略决策。今年,各地一定要在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,结合当地实际,积极稳妥地抓好、抓实每一项工作;要在巩固中扩展,在扩展中提高,力争把畅通工程建成"精品工程"。他还特别强调,要加强学习,眼睛向内,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着眼于领导才能的发挥,着眼于技术人员的培养,着眼于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,提高自身做精品,促使交通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的轨道。

  王炜教授说,畅通工程最终目标是要达到:"四个转变,四个增强,四个优化,四个提高"。四个转变,即由单一道路建设向道路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;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;单纯重视硬件投入向重视软硬件投入转变;从重视主干道建设向完善网络结构转变。四个增强,即增强广大交通警察的服务意识;增强广大群众的现代化交通意识;增强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意识;增强交通工程设计的精品意识。四个优化,即优化道路建设过程;优化道路网络结构;优化城市交通结构;优化时空资源利用。四个提高,即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;提高城市管理水平;提高城市品味;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。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应放在"明确通行权利,规范交通行为"上。